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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再发12号通告,封控区扩大34例活

  • 来源:本站原创
  • 时间:2023-4-13 19:11:50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12号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进一步调整封控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二七区人和路街道、嵩山路街道、淮河路街道、建中街街道、福华街街道、蜜蜂张街道、大学路街道、五里堡街道、一马路街道、解放路街道、德化街街道、铭功路街道等12个街道内的居民小区为封控区,以及11号通告划定的“嵩山路以东、紫荆山路以西、陇海路以南、环翠路以北区域”(见下图)内隶属管城回族区内的居民小区为封控区。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只进不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封控的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二、中高风险地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

三、金水路、中原路、建设路、陇海路、航海路、长江路、嵩山路、大学路、京广路、南三环等10条主干道保持正常通行。长途汽车中心站、汽车客运南站正常运营。

四、对途径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的城市公交线路,实行跳站运营;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暂停跨城业务,在郑州市绕城高速以内(含新郑机场)运营,不得在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运营。因工作需要进入中高风险区域、封控区的特种车辆正常通行。

五、封控区内的医疗机构落实预约就诊、进院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工作人员除外)措施,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在治疗期间足不出院,出院前进行核酸检测。

六、暂停封控区经营性场所和棋牌室、活动室等非生活必需的文体休闲娱乐场所。药店、销售生活必需品的超市、便利店可正常营业,封控区实行“一户一天一人一次”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电力、燃气、供水、通信、城管、救援抢险、急救、疫情防控机构等民生保障单位可正常开展工作,落实限流、错峰、减少聚集等措施。

七、封控区属地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物资配送、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执行。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8月4日

郑州市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报

截至8月2日24时,郑州市已报告无症状感染者61例、确诊患者14例。其中,29例无症状感染者和12例确诊患者的活动轨迹已通报。现将其余32例无症状感染者和2例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病例42:童某某,男,71岁。现住址:郑州市二七区京广南路建达世纪苑6号楼。7月17日-31日,早晨和晚上偶尔在小区南门附近遛弯,大概半个小时,曾去春晖路夜市买东西,其余无外出。

病例43:张某某,女,64岁。现住址:郑州市二七区京广南路健达小区13号楼。7月17日-31日每天8-9时或14点左右到小区南门艾芝缘艾灸馆做理疗,其余无外出。

病例44:刘某某,男,59岁,市六院陪护,现住址:郑州市二七区锦祥小区1号楼。7月26日到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陪护其岳父,陪护期间晚上步行返回锦祥小区,曾在附近购买生活用品,其余无外出。

病例45:张某某,男,77岁,市六院住院病人,7月15日到市六院结核病区住院。医院门口购买餐食外其余时间均未离开院区。

病例46:李某某,男,68岁,市六院住院病人。6月28日到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住院,后未外出。

病例47:刘某,女,30岁,市六院护士。7月17日-30日除骑电动车正常上下班外,17日9:16到高砦小区附近的蜜雪冰城购买奶茶;19日8:30到租住地中岳大厦,11:30到京广路华豫食府就餐;20日12时到京广路赣江路交叉口的雲宴喜堂参加婚宴;21日8:18到京广路穆记小碗牛肉汤店就餐;24日17:30到小区附近的心爱尚电竞馆上网,19时左右到京广路华中路鞋城购物;25日12:20到小区附近的兴丰客超市购物;30日22时返回租住地中岳大厦。后未外出。

病例48:王某某,女,40岁,市六院医生。7月18日-30日除正常上下班外,18日8:40至京广路长江路乘坐路公交,9时左右到达二七万达四楼影院,11:40左右乘坐路公交至长江路大学路转B1至京广路长江路下车,后步行回到家中。19日19时左右和23日13:30左右至海豫花园小区爱家鲜果园水果店购物。24日10时到62中家属院亲戚家中做客。25日18:10左右步行至京广路鞋城购物,19:30左右到京广路大商超市购物,19:30步行至京广路长江路华豫师傅饭店就餐。27日9时至京广路与长江路七个七超市购物,15时到小区内0度理发店理发,18时到碧云路米奇佳苑蛋糕店购物。

病例49:张某某,女,34岁,市六院住院病人。7月16日-19日在户籍地无外出。7月20日到市六院感染一科就诊住院,后未外出。

病例50:王某某,男;55岁,市六院陪护。7月27日患者到市六院感染二科陪护住院儿子,陪护期间主要在楼下一楼餐厅用餐,期间接收过一次快递,后未外出。

病例51:王某某,女,49岁,市六院住院病人。7月8日到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住院,7月30号17:30到医院西门对面馒头店买馒头,后未外出。

病例52:司某某,男,52岁,市六院住院病人,病例36的丈夫。7月3日到市六院感染一科住院。医院大门京广路对面山野菜杂面条餐馆就餐。

病例53:范某某,男,31岁,市六院住院病人。7月2日入住市六院。7月16日至23医院未外出。24日7:00在医院门口高掌门逍遥胡辣汤就餐。27日7:00在高掌门逍遥胡辣汤附近买早餐。28日16:00-17:00医院门口超市购物。29日14:00到高掌门逍遥胡辣汤附近臊子面馆就餐。后未外出。

病例54:邢某,男,26岁,市六院住院病人。6月18日到市六院住院治疗,后未外出。

病例55:刘某某,男,62岁,市六院住院病人。6月9日到市六院住院治疗,后未外出。

病例56:李某,女,57岁,市六院住院病人。7月14日8:00自驾车至市三院体检,后自驾车回家。15日入住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16日13:00乘坐62路、46路公交车回家。17日-30医院和家中。30日15:40医院到东盛四大街农贸市场买菜,16:20返回家中。31日8:45由丈医院。后未外出。

病例57:刘某某,男,52岁,市六院住院病人。7月14日入住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每日早上医院治疗,治疗结束后返回家中。

病例58:付某某,女,32岁,市六院住院病人。7月16日-26日在新医院陪护其父亲住院治疗。7月26日晚由其亲属驾私家车送其本人及其父亲母亲至市六院。28日16:30左右同其母亲到市六院正门附近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医院,未外出。

病例59:王某,女,30岁,市六院病人陪护,病例38妻子。常住商丘市梁园区,7月16日-28日在商丘家中、医院住院部3楼(陪护)、超市(安奇乐易)等地点活动。7月29日中午陪同丈夫从商丘乘坐高铁G抵达郑州,乘出租车抵达市六院,入住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16:03到医院对面蜜雪冰城购买饮料,16:20到蜜雪冰城北面特色羊杂汤就餐,餐医院后未外出。

病例60:崔某某,男,50岁,市六院住院病人。7月17日约09:00到市六院就诊,15:40入住市六院感染一科,7月17日-26日医院和家中。7月27日8:30时自驾车到市园林局上班,约10:00时自驾车返回家中。7月29日10时自驾车到优胜路与文化路国奥大厦11楼参加会议。8月1日15:10自驾车到市二院发热门诊就诊。

病例61:王某某,女,45岁,病例63妻子,现住址为郑州市二七区华中路二七所号楼,工作地点春晖路3号院小天鹅干洗店。7月16日-30日每天骑车从家中到干洗店工作,7月20日13时左右到京广路佳纷天地王婆大虾就餐,15时左右自驾车到红云路正商裕院五号院地下车库;7月21日13时左右患者前往碧云路百佳超市购物,7月24日到干洗店隔壁理发店理发,7月25日7:40到长江路行云路天意驾校,后去高寨菜市场买菜。29日18点半骑自行车到春晖路碧云路交叉口张仲景大药房买药。

病例62:李某某,男,71岁,现住址为郑州市二七区张魏寨东街36号广龙住宅小区6号楼。7月19日-8月1日每天8:00-9:00到亚细亚小区4号楼右侧光辉包子店,17:00-18:00到行云路-11周口正宗手工馒头店。7月23日10点-11点到长江中路高砦新农贸市场,17:00-18:00乘坐路公交车到大学中路54-10号万宝龙国际服装店。7月31日11:00-12:00到张魏砦东街闫记蔬菜店,16:00-17:00到行云路张魏寨东街交叉口新冠肺炎检测点做第一次核酸检测。

病例63:程某某,男,46岁,病例61丈夫。现住址为郑州市二七区京广路街道冯庄社区正商城裕园五号院保安宿舍。7月20日早上自驾车从周口来郑,12:00在京广路华中路佳纷天地四楼王婆大虾吃饭;7月21日-30日,白天在郑州市铁路警察学校洗衣店上班,晚上到正商城裕园五号院上夜班;31日7:10分下班后,骑电车前往碧云路路边包子店买包子,后去郑辉超市购物。12:00到正商城裕园三号院职工食堂买饺子后返回宿舍。

病例64:宋某某,女,52岁,市六院病人陪护,病例74的母亲。信阳息县人。7月19日-29日在信阳老家无外出,7月29日11:50上午乘坐K次火车5号车厢到达郑州火车站,后乘坐路公交车到市六院住院,7月30日17:30医院北边小胡同活动摊位就餐,余未外出。

病例65:阮某某,男,56岁,市六院住院病人。6月17日到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住院,后未外出。

病例66:周某某,男,52岁,市六院住院病人。7月29日上午到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住院。30日14:07市六院西门口流动摊位购物。

病例67:李某某,女,56岁,市六院病人陪护,许昌市许昌县人。7月26日,陪同丈夫到市六院住院复查。27医院附近菜市场购买黄瓜、西红柿。后未外出。

病例68:鲁某某,男,29岁,市六院住院病人,常住商丘市。7月26日自驾车抵达市六院住院,12:00在医院附近(春晖路向东)购买杂粮煎饼、在阿利茄汁面吃饭,19:10在医院京广路对面仟医堂大药房购药,19:20到“刘一锅大烩菜”就餐。27日10:00到医院对面沙县小吃就餐,16:30左右在新哺西街“陈实在豆花鱼”就餐,17:30到百德茂全日鲜生活超市购物,后自驾车送家人到郑州东站。28日,13:30对医院对面吃热干面,饭后到春晖路迎客来生鲜超市购物。29日,13:00在医院对面“老四串串”就餐,16:22自驾车到郑飞国际酒店,18:15左右与朋友共四人到酒店旁边的“东北饺子馆”就餐,19:36返回酒店,20:20左右离医院。30日,12:00在“刘一锅大烩菜”就餐。后未外出。

病例69:赵某某,男,55岁,市六院住院病人,常住信阳市息县。7月25日从信阳老家乘坐大巴抵达郑州,10:00到市六院住院,后未外出。

病例70:晏某某,男,49岁,市六院住院病人,病例51丈夫。7月8日入住市六院,7月30号17:30到医院西门对面馒头店买馒头,后无外出。

病例71:张某某,女,17岁,市六院住院病人,郑州市登封人。7月25日家人自驾车送其到市六院入院就诊,后未外出。

病例72:李某某,男,49岁,市六院住院病人。6月3日入住市六院,后无外出。

病例73:张某某,女,60岁,市六院住院病人,周口市沈丘县人。7月27日家人驾车送其到市六院进行复查治疗,后未外出。

病例74:胡某某,男,21岁,市六院住院病人,病例64儿子,信阳市人。7月19日-28日,在信阳家中养病,未外出。29日患者与母亲乘坐K次火车抵达郑州,后乘坐路公交车到市六院。30日17:30左右,到医院北边小胡同摊位买馒头和凉菜(流动摊)。后未外出。

病例75:袁某某,男,21岁,市六院住院病人。7月4日-29日在市六院住院治疗。住医院和居住小区:期间多次到小区芦邢庄生活超市、小区北门鸡蛋灌饼、小区北门爱便利超市、于家串串香郑州芦邢庄街店、惠丰水果店、炒鸡虾尾店、小笼包黄焖鸡郑州春晖路店、万家福超市银莺路店、小区内小娟超市、优品便利店、陕西米皮老店消费。30日15:30-17:00骑电动车到正商国际广场B座20楼。

目前,进一步的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中,对调查出来新的密接和次密接,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管控。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重要提示:7月5日至今,凡在市六院就诊、陪护、滞留等人员,就近到指定机构做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居家自我隔离,非必要不外出。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8月4日

重要通知!事关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感染防控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新冠肺炎病毒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根据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有关情况通报和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就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发布通知。

一、提高站位,切实增强风险意识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感染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麻痹、不大意、不侥幸、不松懈。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进一步树立感染防控的主线、底线、红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对各项感染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化、再落实。

二、系统排查,防范化解感染风险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方针总原则总目标,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不断强化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院内零感染、院感零容忍”意识,全方位、全系统、无死角查找感染防控存在的短板漏洞、风险隐患,积极防范化解感染暴发风险,最大限度减少感染发生。要针对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逐项对照整改,做到问题原因不弄清楚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抓细抓实各项感染防控措施落实。筑牢医疗机构安全防控屏障,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高质量的诊疗服务。

三、措施精准,全面落实保障安全

(一)认真落实感染防控策略。各医疗机构要迅速激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完善指挥系统,确保运行顺畅、信息通畅、协调高效,要积极推进“三个同防”和“三方融合”措施的落实,快速阻断疫情传播。

一是做到“内、外同防”,实施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基础的防控措施,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要检测体温,检查口罩佩戴情况。对住院患者做好健康监测,出现新冠感染疑似症状及时发现处置。

二是做到“医、患同防”,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均应做好个人防护,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疾病传播途径做好额外预防,避免发生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

三是做到“人、物同防”,要切实加强医患双方人员防护和感染风险预警,加强医疗机构内的环境、物品、外来物资等的风险防控;加强医疗机构内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特别是加强重点部门环境及重点人群接触后环境的清洁消毒;加强对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控,必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四是做到“三方融合”,要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行为管控的“人防”;要提升感染防控技能,优化诊疗流程的“技防”;要规范使用消毒剂、相关设施设备的“器防”;要切实将“三防”理念融入到所有诊疗活动中,有效降低医疗机构内感染的发生率。

(二)建立健全感染防控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囯卫医办〔〕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号)、《关于重申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办〔〕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重申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重点部门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4号)等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感染防控相关规章制度,细化、优化感染防控相关流程和措施,并督导落实。医疗机构要切实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制定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指定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通过开展桌面推演和现场演练等多种形式,持续优化应急预案,确保各部门、各环节防控步调协同、衔接顺畅。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建立既熟悉政策要求又具备较强业务能力的专业队伍,持续提升公共卫生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和流行病学调查能力,承担流行病学调查、感染聚集事件处置和检查等工作,指导疫情防控和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

(三)有效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WS/T—)等要求,在门诊、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做到标识清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配置必要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按要求配备有经验的医护人员,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接诊患者时,应采取标准预防的措施。如怀疑其患有传染病时,应依据其传播途径选择并正确指导患者使用适宜的防护用品;进一步通过简单问诊和体格检查,详细追问流行病学史,判断其罹患传染病的可能性。对可能罹患传染病的,做好患者基本信息登记,立即由专人陪同,并按指定路线(室外距离最短、接触人员最少的原则)将患者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门诊或设有感染性疾病科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对预检分诊点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诊所和不具备发热患者接诊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做好患者信息登记和报告,按照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将患者安全转诊至就近设有感染性疾病科门诊的医疗机构进一步排查。

(四)规范感染性疾病科管理。各医疗机构要依据《卫生部关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等要求,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其建筑布局、区域划分、区域内房间设置,人物、洁污、医患通道及气流流向等符合传染病防治、感染防控、医院卫生学等要求,并与其他区域实施严格的物理隔断。要严格执行“三区、两通道”防控要求、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等,所有区域和诊室应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要结合实际充实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医疗、护理人员力量,满足诊疗和救治工作的需求,应配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发热患者实施“接诊、筛査、留观、转诊”工作闭环管理;要配置独立的CT等硬件设置,防止因硬件设施配置不规范和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交叉感染。要配齐消毒物品、防护用品,规范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和工作区域环境及物表清洁与消毒。要设置独立的空调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

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病区的医疗机构,应依据《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院负压隔离病房环境控制要求》《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等要求,实施规范化管理。应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隔离病区管理,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应单人单间、单独卫生间,实施隔离安置;无症状感染者、确诊患者可分别同室安置。所在地区发生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防控需要,可选择增加必要的检测项目、胸部CT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固定通勤车辆和驻地,住宿应单人单间,实行全闭环管理。

(五)加强普通病区规范管理。各医疗机构应依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要求,加强病区人员管控。对新入院患者要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要求,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临床各病区和急诊科要设置并合理使用隔离病室,有效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要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安排探视和陪护,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必须不探视、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陪护人员在进入病区前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各病区要严格按照核定床位收治患者,床位使用率控制在85%—93%,病床间距不小于0.8米。所有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应规范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六)严格落实标准预防和防护措施。标准预防是保护医患双方安全的重要措施,主要包括手卫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呼吸卫生和咳嗽礼仪、诊疗设备及环境清洁消毒、患者安置、安全注射、医用织物洗涤和医疗废物管理等。额外预防是在标准预防基础上,针对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和传播途径,以阻断接触传播、飞沫传播或空气传播途径为目的而采取的针对性综合防控措施。各医疗机构要不断强化全院、全员(医务、后勤、保洁、保安、护工、社会化服务等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意识,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行为屏障,加强对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措施实施效果的监管。严格落实参与新冠肺炎救治的一线工作人员的闭环管理措施,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穿脱个人防护用品全过程的培训、指导和监管等,防止工作人员的院内交叉感染。

(七)实施风险评估和综合感染防控。各医疗机构要持续改进感染风险监测评估机制,规范开展感染监测工作,完善本机构感染信息化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完善基于临床症状或症候群的感染病例、感染聚集事件的预警报告机制。发现确诊或疑似新冠感染患者时,应按要求及时报告,做好相应处置。要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暴发的监测预警,发现疑似感染暴发时应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规范报告处置。

(八)做好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要求,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管理,实施有效的空气消毒措施。加强对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消毒管理,对于重点部门、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要结合实际增加消毒频次。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执行终末消毒。

(九)扎实开展全院全员全流程培训。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是感染防控实践者”的意识,将感染防控要求落实到临床诊疗活动各环节。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本机构功能定位,建立培训工作长效机制和多部门协作机制,制订、细化本机构感染防控全员培训方案,明确并履行部门及其岗位职责,确保培训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培训效果检查评价考核机制,详细记录每批次培训的时间、培训地点、参加人员、培训内容、培训学时、授课人、考核(考试)结果等,适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确保培训的实际效果。

各医疗机构要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专业、不同科室的特点设定培训内容,特别是对预检分诊、急诊科、口腔科门诊、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及病区、内镜诊疗部(室)、手术部(室)、重症医学科、产房、血液净化(透析)室、医学检验科、输血科、医学影像科、消毒供应中心、后勤保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保洁、保安、医疗废物收集及转运)等高风险科室(部门)的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职业安全防护、职业暴露后处理的相关知识、技能与方法。同时,应注重加强对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十)加强医疗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管理。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规范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医疗机构的感染性疾病科门诊、隔离病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做好院内交接、转运、暂存及移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等全流程管理,确保安全。

来源

郑州发布、河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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